有個別家庭會考慮將寶寶的戶口落在媽媽的名下,此時只要是在父母沒有離婚的情況下,只需要夫妻雙方的意見達成一致,孩子的戶口是可以直接落到母親的戶口本上的,沒什麼特別的條件限制。而且在孩子出生後只需要到當地的戶籍管理部門提供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孩子的準生證、出生證就能直接將孩子的戶口上在母親的戶口本上了。
寶寶落戶媽媽名下的條件
現在很多家庭都在積極備孕二胎,由於很多家庭是獨生子女,因此很多媽媽都想將寶寶的戶口上在自己的名下。一般來說,只要具備以下條件就能夠將寶寶的戶口上在媽媽的名下,而新生兒上戶條件包括以下這些:
- 1. 夫妻雙方的戶口簿:戶口簿也指居民戶口本,是指登記住戶人員姓名、籍貫、出生年月日、學歷、所在行業、具體職業、職級職稱等內容的薄冊,是全面反映住戶人口個人身份等人口基本資訊的基本戶政文書;
- 2. 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身份證是用於證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種法定證件,並作為每個人重要的身份證明檔案;
- 3. 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指標證明:在給寶寶落戶的時候,需要將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指標證明或計劃外生育處罰完結證明帶上;
- 4. 出生醫生證明:出生醫學證明是由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統一印製,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統一編號,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主管全國《出生醫學證明》工作,委託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出生醫學證明》的具體事務管理工作。
- 5. 父親母親的結婚證:父親母親的結婚證是確立男女雙方確定婚姻關係的一種法律文書,男女雙方但婚姻登記處辦理完結婚手續,婚姻管理登記處就會給雙方發放結婚證,雙方在法律意義上成為正式的夫妻關係,享有夫妻關係的權利,也要履行夫妻關係的義務。
我國有檔案規定,嬰兒出生後一個月內,由嬰兒監護人或者戶主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上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