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歲的時候,我遇上了一個渣男,也就是我現在孩子的父親。和我在一起的時候,對我百依百順,但是當我滿心歡喜告訴他我有孩子的時候,他卻和我說了分手。本來想打掉的,但是孩子是無辜的,我又捨不得。未婚生子讓我在我們村遭了無數白眼,但是想著有一條生命在我的肚子裡,什麼都不重要了。今年孩子9月份也要上學了,請問一般像我這種情況給孩子辦理入學的話需要哪些手續呀?
未婚生子有戶口是可以上學的。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二條,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
未婚生子入學需要提供的證件
- 1. 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影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結婚證;
- 2. 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鑑定證明的原件和影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須出具親子鑑定證明,由公安機關指定鑑定機構鑑定後出具);
- 3. 嬰兒父或母戶籍所在地居(村)委會證明或派出所責任區民警調查證明(需加蓋派出所公章)。
以上幾點需要特別注意,如果這些證件不齊全的話會影響孩子上學。最後祝福題主不再遇渣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