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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詳解哺乳假6個月全休條件,職場媽媽必備參考指南

2024-04-22 12: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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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員工在符合特定條件時,能夠享受哺乳假六個月全休的待遇。首要需滿足的狀況包括:已領取生育服務證、子女未滿1週歲且處於哺乳期、具備勞動能力以及得到單位批准同意等。需留意,不同單位會有不同的請假申請流程和要求,並且哺乳假全休的政策並不是在每個地方都推廣實行了的,應提前瞭解相關規定並依此進行申請。

哺乳假是什麼?
哺乳假是女職工產假結束後,為照顧嬰兒申請的假期。其目的是幫女職工平衡工作與家庭責任。女職工每天有1小時的哺乳時間,生育多胞胎則每多1個嬰兒增加30分鐘,可分開或合併使用,期間工資待遇不變且算工作時間。此外,產假結束後,若撫育嬰兒有困難,可申請6個月或3個月的哺乳假,期間工資照常發放。

哺乳假六個月全休的條件

哺乳假六個月全休的條件為:已領取生育服務證、子女未滿1週歲且處於哺乳期、存在困難、工作允許、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女性員工生產後,若存在困難且工作允許,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休哺乳假,也可與單位協商申請延長產假時間。

哺乳假6個月全休條件

1、生育

哺乳假僅適用於已經生育的女性員工。若您還未育有子女,便不符合享受此項福利的資格。

2、產假期滿

只有在您的產假期結束後,方可享受哺乳假。通常來說,產假時長為98天(14 周)。所以在產假結束後就可開始享受哺乳假。

3、仍在哺乳期

女性員工需確保自身仍處於哺乳期。通常而言,此期限為寶寶出生後的12個月。倘若您的寶寶已斷奶,或是您沒有母乳餵養的需求,那就無法享受該福利。

滿足申請哺乳假的條件就可以申請

4、有困難

女性員工在生育後,倘若產假期滿後撫育嬰兒存在困難,可經本人申請,單位領導批准後休哺乳假。

女性員工哺乳期間,用人單位應在每天的工作時間內安排1小時的哺乳時間,若是生育多胞胎,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需要注意的是,哺乳假六個月並非全休,也就是並非完全不工作,而是在每天的工作時間中有一定的哺乳時間。每個單位的哺乳假時間規定或許不同,工資發放情況也會有所差異。此外,在某些情況下,例如嬰兒滿週歲後被診斷為體弱兒,可適當延長哺乳期,但最多不超過六個月。
為什麼我滿足條件卻無法申請哺乳假6個月全休?
假如一位女性已經滿足了申請哺乳假的條件,並且也提交了申請但未通過,很有可能跟這些有關係:法律規定的哺乳假是每天有一定的餵養時間,但還是需要工作,並不是全休。但部分地區也有全休,具體還是要自己去了解自己當地有沒有相關政策規定,以及該如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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